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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危险方法)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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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3、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4、美国拉氏姆逊教授曾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大规模、有效地使用了FTA,ETA方法,分析了核电站的危险、危害因素,并被以后发生的核电站事故所证实。

5、 直接经验法-对照、经验法 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6、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7、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8、 对照事先编制的检查表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可弥补知识、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方便、实用、不易遗漏的优点,但须有事先编制的、适用的检查表。

9、检查表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编制的,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局(OHSA)制定、发行了各种用于辨识危险、危害因素的检查表,我国一些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事故隐患检查表也可作为借鉴。

10、 直接经验法-类比方法 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职业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危害因素。

11、多用于危害因素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的辨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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